问题 | 判刑一年缓刑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判刑一年缓刑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判一年缓刑六个月的意思是指被判处的刑期是一年有期徒刑但给予六个月的考验期,考验期内不予关押。考验期内无重新犯罪,也没有违反缓刑规定的,缓刑期满后,所判的一年有期徒刑就算执行完了,不再收监执行。 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判了一年能缓刑吗 被判一年可以缓刑。 根据法律的规定,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下: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三、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缓刑期间是可以去外地的,但是需要得到考察机关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 《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缓刑的考验期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一般情况下在判处了一年有期徒刑之后,如果要适用缓刑的话,就意味着缓刑的考验期间届满之后认真的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原来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当然了,没有经过考验机关的同意,是不能够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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