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崇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崇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崇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进行确定的,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金额为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为经营性房屋; (2)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依法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手续。 二、可以委托不同的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吗? 1、一般不可以委托不同的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同一征收项目评估业务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依据、评估原则、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被征收房屋价格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市、州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组建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本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可以与相邻的市、州联合组建,也可以在省内跨区域聘请专家。 三、征收房屋之前需要确定征收范围吗? 1、征收房屋之前需要确定征收范围。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房屋征收范围公布后,在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以被征收房屋为住所(或经营场所)申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或变更登记; (3)改变房屋用途; (4)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征收房屋的具体地址范围、暂停办理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规划、国土资源、建设、房管、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 四、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规定是什么? 关于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拆迁当事人和其他拆迁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拆迁纠纷案件的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拆迁行政诉讼的上述定义包含了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拆迁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以及与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或组织,被告则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拆迁管理部门,这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诉讼的主体特定性。 第二,拆迁行政诉讼的客体是拆迁管理机关的针对拆迁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拆迁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或参与人认为拆迁管理机关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引起。这里的关键是认为而非确实存在侵权。是否存在侵权是诉讼中解决的问题,起诉时只要原告主观上认为就行了。 第四,拆迁行政诉讼不同于拆迁纠纷的行政裁决之处在于“司法性”,是一种司法活动,必须是在国家审判机关的主导下进行的活动。 崇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明确的解答了,在确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方面的问题,那么是需要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发展的状况。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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