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要怎么样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要怎么样判刑? 一般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本罪是指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与它罪的区分是什么? 1、本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 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收买,是为了出卖而收买,“收买”只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一个中间环节,犯罪分子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后,便将被害妇女、儿童又转手倒卖与他人,从中谋取不义之财。或者虽然不是为了出卖而收买,但是收买后又出卖的,也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 2、本罪与转化罪或者数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规定,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下列行为的,应依照本法转化犯的规定处罚: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 另外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并犯有下列罪行的,一般也依照本法转化犯的规定处罚: (3)明知被拐卖妇女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的。 (4)与被收买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构成奸淫幼女罪(现已并入强奸罪)的。 无论是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还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都属于法律上明令禁止的行为,只要是犯罪行为人实施了收买或者是拐卖的行为,就一定会被予以严厉的刑事处罚,只不过处罚的幅度还是要由人民法院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要怎么样判刑?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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