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污染环境罪有缓刑吗?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罪 |
解答 |
一、一般污染环境罪有缓刑吗 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分子如果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方面是怎样的 1、客观要件 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2、客体要件 客体是国家对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制度。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对象是有害物质; 3、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主观上是过失的。 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环境污染,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三、污染环境罪中需要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犯污染环境罪,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做出处罚: (一)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尚不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 (二)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期间或者被责令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四)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四、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处罚情形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只有确定了案件情况才能更好的分析出污染环境罪有缓刑吗,一般不同的犯罪情形,造成的后果不同所适用的刑罚就会不一样,但只要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本人也有悔罪的表现,那么是可以按缓刑处罚的,只要被判缓刑就不用判实刑。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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