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工作一般的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征用百姓土地时在已告知征地的情况下: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该将拟征地的用途、补偿标准等,应该以书面的形式告诉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 1、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2、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3、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 最后经过规定检查都合格就可以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因南水北调项目建设而征收土地时,要不要由国务院审批,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出现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等相关情形的,需要经过国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南水北调征收需要国务院批准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征地工作一般的程序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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