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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子合同成立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分类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解答

一、电子合同成立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电子合同成立的条件有这些:

1、电子合同的内容要具体确定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2、签订电子合同的当事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3、电子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电子合同有哪些分类

对电子合同进行科学的分类,一方面有利于法学研究,使研究更加深入。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的建设更具针对性和全面性。电子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也可以按照传统合同的分类方式进行划分,但基于其特殊性,还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从电子合同订立的具体方式的角度,可分为利用电子数据交换订立的合同和利用电子邮件订立的合同。

(2)从电子合同标的物的属性的角度,可分为网络服务合同、软件授权合同、需要物流配送的合同等。

(3)从电子合同当事人的性质的角度,可分为电子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和合同当事人亲自订立的合同。

三、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电子合同的内容合法。合同有效不仅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在合同的内容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2、在我国,凡属于严重违反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的合同,应当认定其无效。

3、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无法确认电子合同的形式属于那一种类型,尽管电子合同与传统上面合同有着许多差别,但是在形式要件方面不能阻挡新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步伐,立法已经在形式方面为合同的无纸化打开了绿灯。法律对数据电文合同应给予书面合同的地位,无论意思表示方式是采用电子的,光学的还是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新方式,一旦满足了功能上的要求,就应等同与法律上的“书面合同”文件,承认其效力。

四、如何理解电子合同的形式

(一)电子合同的要约和承诺是以数据电文的方式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进行的。

在传统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般通过面对面的谈判或通过信件、电报、电话、电传和传真等方式提出要约和接受要约,并最终缔结合同.而电子合同的当事人均是通过电子数据的传递来完成的,一方电子数据的发出(输入)即可视为为要约。另一方电子数据的回送(回执)即为承诺.由于电子数据交换在功能上具有自动审断的功能,因此,电子合同的签订过程是通过互联网在计算机的操作下完成的.这是电子合同区别于传统合同的关键特征。

(二)电子合同交易主体的虚拟性和广泛性。

订立电子合同的各方当事人是通过网络运作,可以互不谋面。而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没有地域上的局限性,可以是世界上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电子合同的成立、变更和解除无需采用传统的书面形式,具有电子化的特点。

与传统合同不同,电子合同是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的方法来签订合同的,因此,电子合同的内容可以完全储存在计算机内存、磁盘或者其他接收者选择的非纸质中介物(如:磁带、磁盘、激光盘等)上,勿需采用书面形式。

电子合同成立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包括主体条件、意识条件等。此外,电子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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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0: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