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的追究: 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追究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2、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追究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3、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则追究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刑事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既遂如何量刑处罚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在战时制造谣言、宣扬失败情绪、扩散各种危害作战利益、蛊惑军心、扰乱军心的流言蜚语,使部队丧失作战能力的行为。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量刑标准有: 1、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七十八条 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一般战时造谣惑众罪是如何判刑的 行为人构成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造谣惑众、动摇军心是指行为人自己编造虚假的情况,在部队中散布,煽动怯战、厌战或者恐怖情绪,造成部队情绪恐慌,士气不振,军心涣散。 《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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