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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贷没还完人不在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一、房贷没还完人不在了怎么办?

在房屋抵押借款未完全结清时,若因借款人离世而导致无法履行还款责任,则该笔负债将顺延至继承人身上,换言之,继承人需同时继承遗产及相应债务义务,即可能须承担原本由逝者所承担的房贷。

如遇继承人无力承担此类贷款,根据相关规定,银行有权对涉及的房地产进行强制申请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将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若尚存盈余,则将归还给继承人。

特别要注意的是,已婚人士所签订的房贷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义务,其中任一方过世后,其配偶有法律上的还款义务延续此款项。

至于无人继承的房产,情况则较为复杂,通常权责将会交由开发单位处理。

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将会承担接管该物业以及偿还贷款等事宜。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二、房贷没还完如何办离婚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两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贷没还完人不在了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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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0: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