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怎么样算欺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领域中,若开发商被认定存在欺诈行为,必须具备以下四项必备要素:
首先,他们需隐瞒事实真相并制造虚假表象; 其次,通过这些欺骗手段使得购房者或其他相关方产生误解; 再次,其行为背后必须蕴含着明确的欺诈意图; 最后,实施欺诈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开发商本身或是与之有关联的第三方合作伙伴。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出现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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