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赔营养会赔偿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保险公司不赔营养会赔偿吗 对于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相关营养费用方面的赔偿问题,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负有法定责任的。 然而,若受损害方的身体伤害程度相对较轻并且无需入院接受治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无法主张索偿营养费用的。对于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事件,优先应当由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若该部分赔偿仍无法满足受损害方的需求,则应由责任人按照其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补充赔偿。赔偿内容主要涵盖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以及误工费用等多个方面。若受损害方经鉴定后被认定为残疾,还将涉及到辅助器具费用及残疾赔偿金的支付问题。关于营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则需依据受害人的伤残状况并参考医疗机构的专业意见来最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当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之时,消费者可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消费者有权对保险公司因违反合约或违背法律而导致的拒赔行为,向当地的银保监会进行投诉反映; 其次,消费者亦有权利针对上述问题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履行其理赔义务,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涉及到由交通意外所引发的补给费用方面的理赔事宜,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在法律层面上是有义务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假如由于事故的发生使得伤者在康复期间需要特别的营养辅助来协助其身体更快地恢复,那么受害人有权依据相关法规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这类赔偿部分涵盖了诸如因治疗工作所必需的营养补给以及对于饮食结构进行适当调节等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会根据受伤人员的具体状况及医务工作者提供的专业建议,公正客观地对相关索偿进行审核与评定,然后支付相应的款项,从而保证受伤人员能获得必需的营养物质支持,以便更快地恢复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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