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陪嫁钱可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女方陪嫁钱可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陪嫁是婚前女方就获得了的,所以一般不可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且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结婚后,赠与人才将陪嫁财产赠与女方,则可不可以将陪嫁的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才认定陪嫁的财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女方的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的嫁妆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个人财产可转成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转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 1、夫妻双方约定将个人财产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2、个人财产在婚后与夫妻共同财产高度混同,且无法分割的情形; 3、其他个人财产转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不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女方陪嫁钱可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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