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款买房没交付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身为房地产购买方的您,享有权利选择与不动产销售人员展开友善而坦诚的洽谈,旨在就退还房产事宜做出满意的约定;或者,如果在相关的合约中已然备有明文规定的退房条款,而且只要在具备规定的条件后,您便需要按照合同的具体规定,向销售人员提交一份正式的退房通知。当这份通知得以顺利送达至对方手中且获得确认之际,便意味着房屋买卖契约的解除以及退房手续已宣告结束。
然而,如若未能全面符合退房所需之相关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能够进行退房处理的;若是强行实施退房行为,则可能导致当事人须承担支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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