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缓刑能否出国旅游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判缓刑能否出国旅游 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不能否出国旅游。因为缓刑属于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情形,而法律规定,申请人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除了不允许出国之外,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都需要报请有关监察机关批准。还要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规定的违法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否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缓刑期间能否出省 缓刑期间是能否出省的,但是缓刑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持有假币能否判缓刑 持有假币构成持有假币罪的,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能否判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能否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能否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判缓刑能否出国旅游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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