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明区房产纠纷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在法院申诉及立案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要求原告为与该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次,需要提供清晰无误的被告信息;第三,应当阐述明确且具有实际执行力的诉讼请求以及具备相关法律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最后,这起诉讼纠纷还需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定范畴。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对于符合上述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同时向当事人发出相应的通知;而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裁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原因。若原告对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依法提起上诉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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