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保险的理赔时效怎么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车辆保险的理赔时效怎么算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权益遭受侵害后,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保护。这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设定为三年。 然而,如果有任何与此相关的特别法或其他法律法规对该时效期限进行了特别规定的,则应依据这些特别法的规定来执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自民事权益受侵害者知晓自己的权益已受损和权责人已明确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但请注意,如自受损之刻起超过二十年的时间没有主张维权,那么我国最高审判机构将不再提供该权益的司法救济。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最高审判机构仍有权根据权益受侵害者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车辆保险都包含什么 车辆保险主要涵盖了强有力的交强险以及富有个性化的商业险两款产品,详细情况如下所述: 1、首先,我们来普及一下交强险,这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必须要购买的安全保障计划,其主要目的在于在事故发生时,为受害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经济上的补偿,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在此基础上,每一位车辆所有人每年需支付的交强险保费为固定金额950元人民币; 2、其次,商业险则是根据每位车主的需求而进行自由组合选择的一项保护措施,它囊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以及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多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项目,保费的高低差异很大,而且还与具体投保的保额有着密切关系。 《商业车险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在公民的民事权利遭受损害之时,当事人有权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此类诉讼的时效性通常为三年,但在特定法律法规中亦可能存在其他规定。具体而言,时效性的计算时间应自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并确定责任方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二十年仍未采取任何维权行动,则法院将不再提供救济措施,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要求延长时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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