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后保险理赔需要律师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事故后保险理赔需要律师吗 在处理车祸理赔事项时,并不是必须聘请律师的。 首先,倘若车祸理赔证据充足,且案件的情况及影响因素较为明确明朗,没有复杂的法律结构或较多的利益冲突等问题,此时证据链充分且易于理解,当事人便无需寻求律师帮助,仅需取得交管部门提供的事故报告书以及相应的赔偿书即可。 其次,当车祸事故性质较为严重,赔偿金额较大,涉及到责任划分不清、伤残等级高低不定,甚至可能牵涉到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等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寻求律师的专业意见或委托律师代理则显得尤为必要。在车祸保险理赔过程中,通常会遵循以下步骤:首先,由被保险人或受害者向保险公司发出通知,并向其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接着,保险公司将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保险责任范围;若经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畴,保险公司将会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二、事故后私了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在遵守交通事故调解书这项义务方面,其中涉及到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努力予以积极履行。倘若受害者察觉到另一方未能及时落实其应承担之责,鉴于该调解协议所具备之民事合同性质,受害者将无从依法援引法院强制执行权。故此,该情况下,受害者应果断采取民事诉讼措施,依循法律途径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若双方仅对损害赔偿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问题存在争议,且该争议已传达到交警大队,待调解失败后,交警大队将不再受理由此事引起的任何后续争议事件。此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诉讼材料,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彼此之间的矛盾纷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