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警罪的主观动机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袭警罪的主观动机包括什么 关于袭警罪的犯罪主观动机,这其中涵盖了针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时所进行的干扰以及攻击。 依据我们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七十七条明文规定,实施袭警罪,其动机必须是通过以暴力手段或是威胁的方式来蓄意阻挠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这种行为的产生可能源于诸多因素,例如对于执法行为的不满、个人之间的恩怨纠葛、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匮乏或者理解上的偏差等等。尽管犯罪主观动机并不直接决定袭警罪是否成立,但是它却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最终的量刑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袭警罪的主观条件有哪些 构成袭警罪的基本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分别是: 首先,犯罪主体的认定需要考虑为一般自然人; 其次,在主观意识层面上,施害者需具有明确的蓄意犯意; 再者,该犯罪行为倾向于对人民警察正常的执法监管工作构成侵害; 最后,客观上需要注意到的内容是,犯罪分子必须通过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来阻挠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并导致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袭警罪”,其涉及到扰乱或者攻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行为的动机主要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等方式来阻碍执法活动。这种驱动因素或许源自于对执法工作的不满、个人之间的纠纷矛盾,又或者是对法律知识的匮乏等等。虽然行为人的动机并不能成为其定罪判刑的直接依据,但是在实际量刑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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