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加名字需要被加人签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房产证加名字需要被加人签字吗 很遗憾地告诉您,在交房并申请办理房产证之时,是不得再追加额外姓名的,而且此时已经进入了完善房产证的流程。因为申请房产证时是严格依据购房合上所列明的姓名来处理的,这是一项不容置疑的强制规定,无人有权违反。若想要增加姓名,建议您尽早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尝试调整原先购房合上所载的姓名信息,如此方可在申请办理房产证之时添加所需增加的姓名。 然而,此举需基于尚未在房管局完成房产备案之条件,如果已完成备案程序,则无法改动姓名。故在办理完房产证之后,方可进行相关的姓名增添事宜。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正式交付使用之前按照项目规模委聘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单位展开测绘工作,测绘结果报送至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之后,方可应用于房屋产权登记业务之中。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须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当天起陆拾日之内,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所有相关资料整理齐全,上报至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亦有义务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以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相关工作。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二、房产证加名字要什么手续 请您携带以下各项资料: 1.其三项证件(即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和房产证明)的真实可靠的原件以及它们的复印件; 2.前往房屋所处辖区的地产管理交易中心进行申请; 3. 首先向预检窗口的工作人员告知您此行目的在于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 4.工作人员将对您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和核对; 5.一旦资料完全合乎要求,他们将授予您一个核实码,随后凭借该码到相应窗口完成办理手续; 6.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房产证书可设置密码保护,地产管理交易中心也会告知您最初生成的密码,自那以后,您便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是否修改。 《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加名字需要被加人签字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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