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法院能一次性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起诉离婚法院能一次性判离吗 离婚诉讼中要做到一次判离,就要出现判离的法定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否则,不太容易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所以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不予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通常情况下,法院并不会主动展开调查工作。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中,法院可能会应相关当事人的请求,启动相应的调查程序。这类情况多发生于各方当事人自身无法获取某些必要的财产信息或者实际状况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在涉及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若希望能够实现一次性判决离婚的目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显现出作为判决离婚依据的法定情节。根据我国民事审判实践的规定,在处理婚姻纠纷案件时,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且经过调解仍无法取得有效效果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准许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首先,存在重婚行为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的现象;其次,实施了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最后,存在长期沉迷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并且屡教不改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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