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证明自己被迫离职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如何证明自己被迫离职 身份声明: 首先,请务必详尽地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包括您加入贵司的日期以及所担任的职务头衔。离职缘由: 其次,请对此进行具体阐述,解释导致您被逼无奈提交辞呈的真实情况。这时,倘若贵司未能依法为您支付社会保险费用或是没有按时发放劳动者报酬,那便请您明确指出这两项事宜。解除劳动合约:随后,请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贵公司您将自其所指定的日期开始终止与贵司之间的雇佣关系,同时亦请求在既定期限内结算完毕您的差额工资和其他ACK补偿款项。工作交接事宜: 最后,敬请通知贵公司您的具体离职日期以及接手工作的同仁姓名,以确保各项事务得以顺利过渡。 此外,若要证实您是被迫离职,可考虑提供诸如贵单位的解雇合约、处分通知等相关凭证。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凡涉及自己的主张,当事人均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自行搜集获取,或经法院审判调查确属审理所需证据,则人民法院必将进行核实收集后方开展审理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八条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二、如何证明自己没有猥亵罪 在面临猥亵罪名的指控时,为自身洗脱嫌疑通常需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提供充足证据,如征集目击者口供、调阅视频监控录像、查阅通讯记录等,以此来证实自己在涉案期间的具体活动轨迹,从而证明自己不在指控发生的地点或者时间段内。 其次,要明确证明自身行为的性质,即证明自己的行为并不存在猥亵意图,比如,行为是出于友善、无意间的接触或是正常的社交互动。 再者,可以对检方所提供的证据提出质疑,指出其中的错误或者不可靠之处。 最后,自我辩护也是重要环节,需要详细阐述整个事件的过程,强调自身的无辜立场,同时也需要解释任何可能会被误解的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猥亵罪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关于个人履历声明:自我被录用并担任该职位以来,我始终全心投入、竭诚奉献。然而,由于贵公司未能依照法律规定向我支付社会保险和劳动报酬,我不得不决定辞去现有的职务。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事宜:我将于约定的日期正式结束与贵公司的雇佣关系,敬请在规定时间内结清我应得的差额工资以及相应的赔偿金。关于工作交接方面:我已经通知了贵公司离职的具体日期以及接替我工作的同事,以保证各项事务能够平稳地进行过渡。为了证明我是被迫离开,我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如果需要提供证据,恳请贵公司予以积极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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