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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有些费用保险不赔怎样起诉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一、交通事故有些费用保险不赔怎样起诉

1.当事人需向相关法院提交书面的诉讼请求书,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人;

2.在收到上述诉讼请求后,法院将启动审理程序,并对此进行注册和记录;

3.在案件得到正式立案后,法院会依法向被告方及原告方发出相应的通知函件;

4.在完成以上步骤以后,法院将根据法律法规展开全面的审理工作,并最终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事故有必要赔偿对方误工费吗

在交通事故中,若被告一方被判定为主责方,那么他们通常无法获得所谓的“误工费”。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过错方的被告应当承担所有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当然也包含了误工费这一项。通常情况下,误工期限会比较清晰明确,治疗过程中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医嘱就是能够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关键性证据依据。假如涉及到住院治疗,那么住院期间及出院后依据医嘱推断出的休息时间之和即可视为确认为误工期间。关于“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是否仍应为一半”的问题,答案仍然是肯定的。在交通事故中,同等责任意味着双方各自需承担一半的责任。当被告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时,他有义务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餐补费用等,还有因为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如果导致损伤或残废,还要负责支付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如果导致受害人死亡,他必须支付丧葬费用和死亡赔偿金。在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期间,因为接受治疗产生的各类费用以及由于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餐补费用、必要的营养费用)。对于这些各种费用,赔偿义务人都应当全额予以偿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当事人需向相关法院提交书面的诉讼请求书,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人;

2.在收到上述诉讼请求后,法院将启动审理程序,并对此进行注册和记录;

3.在案件得到正式立案后,法院会依法向被告方及原告方发出相应的通知函件;

4.在完成以上步骤以后,法院将根据法律法规展开全面的审理工作,并最终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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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2: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