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了是不是就不会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被刑事拘留了是不是就不会判刑 遭受刑事拘留并不能够保证肯定不会面临刑法的裁决。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在展开侦查工作时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主要目的在于对犯罪嫌疑人在案件调查期间实施的人身自由加以适度的限制。 然而,如若经深入调查后,获取到的证据确凿且充分,足以证明该名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那么后续将进入公诉与审判阶段,最终有可能判定其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及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遭受刑事拘留并不能够保证肯定不会面临刑法的裁决。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在展开侦查工作时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主要目的在于对犯罪嫌疑人在案件调查期间实施的人身自由加以适度的限制。然而,如若经深入调查后,获取到的证据确凿且充分,足以证明该名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那么后续将进入公诉与审判阶段,最终有可能判定其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及刑罚。 二、被刑事拘留三天判刑的可能性大吗 关于因涉嫌违法行为而遭受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是否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判决,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情节。 通常来讲,公安部门对罪行正在发展或违法程度严重的嫌疑人或罪犯,若有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即有权依法进行拘留: 1、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活动、正在筹划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动结束后立刻被察觉的; 2、遭遇受害者或目击者当众指控其涉及犯罪的; 3、在个人生活环境中或者住所内被搜寻到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后,犯罪人试图自杀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或者藏身于逃亡途中的; 5、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的; 6、未声称真实姓名以及住址,身份情况难以确定的; 7、具有逃窜犯罪、多次犯罪及成群结队犯罪等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被刑事拘留后会判刑吗 刑事拘留并非必然导致判处刑罚。刑事拘留系一种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适用于公安机构或是检察部门在调查阶段对于现行违法者或严重犯罪嫌疑人员实施的暂时性限制其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措施。然而,判刑的必要前提乃是必须经历详细而严谨的侦查过程以及审查起诉与审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流程,并且需具备充足有力的证据材料证明涉案嫌疑人确有罪责。若在后续的侦查工作中,发现并无任何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持指控内容,那么此犯罪嫌疑人很可能会获得无罪释放的结果。然而,倘若所获证据明确可靠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成立,经过检察官审查提起公诉以及由法院进行判决认定为有罪之后,那么便将面临判刑的相应惩罚。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了刑事拘留仅仅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环,绝不可依据此项因素单方面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会承受判刑之责。 遭受刑事拘留并不能够保证肯定不会面临刑法的裁决。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在展开侦查工作时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主要目的在于对犯罪嫌疑人在案件调查期间实施的人身自由加以适度的限制。然而,如若经深入调查后,获取到的证据确凿且充分,足以证明该名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那么后续将进入公诉与审判阶段,最终有可能判定其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及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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