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判给母亲还可以起诉要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小孩被判给母亲之后,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事由,那么是有权利起诉将小孩要回来的。
其一,倘若母亲存在虐待小孩的行为,这种对小孩身体和心灵的伤害会严重阻碍小孩的成长,又或者母亲有遗弃小孩的举动,让小孩处于无人照顾的境地,这都不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 再者,假如母亲的抚养条件发生了极为重大的变化, 当想要起诉要回小孩时,必须向法院递交相关的证据,用以证明存在上述所说的法定事由。 法院会仔细地对这些情况进行审查和评判,要是确实有必要对抚养关系进行变更,那么就会支持起诉方的请求。 然而,起诉要回小孩这件事并不是肯定能够成功的。 法院会全面地考量各个方面的因素,始终以保障小孩的最大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来作出最终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孩判给了小李。后来小朱发现小李经济状况急剧恶化,且有时会对小孩态度恶劣,疑似有虐待行为,小朱遂起诉要求要回小孩抚养权,小李则称自己能照顾好孩子,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若要成功要回抚养权,需向法院提供小李经济恶化及存在虐待行为的相关证据,若证据充分,法院可能认定小李抚养不利于小孩成长。 2、法院会综合考量,如小孩意愿、与父母感情基础、双方抚养环境等,以保障小孩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作出最终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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