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会见家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可以会见家属吗 在此期间,刑事诉讼嫌疑者通常无法与其家属见面交流。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根据特定案件的规定,在执行调查活动过程中,针对现行违法行为或重大嫌疑人员实施的临时强制措施,旨在剥夺这些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以确保调查过程得以顺畅进行并防范任何可能出现的与外部势力勾结、销毁关键证据等情况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多少天才判刑 刑事司法实践中,拘留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判刑结果,而需要以追究被拘留者的刑事责任为前提,且在特定情形下,仍可适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原则。 以下是有关内容的详解及相关法律规定: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员进行审讯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即必须在拘留后24小时内展开。 若在此期间未能获取足够的证明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必须立即释放当事人; 2.若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亦需根据此决定,立刻释放被拘留之人; 3.若刑事拘留后,警方通过调查取证发现涉嫌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储备充足,并已获得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那么此时被拘留者便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4.刑事拘留过程中虽说未涉及到任何刑事或行政制裁,然而在犯罪嫌疑人身陷囹圄之后,如果最终被宣布无罪释放,相应的犯罪记录将不会得以保留。 反之,若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侦查后,犯罪嫌疑人所涉犯罪的证据确凿有力,那么公安机关将会提交相关申请准予嫌疑人逮捕,其后经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及法院进行审讯后,犯罪嫌疑人才会因其被法律认定构成犯罪事实而留下相应的犯罪记录。 总的来说,犯罪嫌疑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若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没有发现其有相关犯罪的确凿证据,该嫌疑人应立即得到释放,且不会留下任何犯罪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律师可会见吗 在刑事诉讼期间,嫌疑人通常不能与家人接触。刑事拘留作为一项临时强制措施,由公安和检察院依据案件需要采取。此措施旨在限制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保障调查顺利进行,避免外部干扰和证据破坏。 四、刑事拘留可以会见几个律师 在刑事拘留过程中,辩护律师拥有了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力。 依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自犯罪嫌疑人遭受侦查部门第一次传唤或遭受强迫性措施之日(简称“首次被捕”)开始,就有资格指派辩护人协助处理相关法律事宜。 而身为辩护人的律师,只要携带其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所隶属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之证明以及由犯罪嫌疑人本人签署之授权委托书,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之法律援助公函,便可享有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会见的主要目的在于向犯罪嫌疑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深入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代为进行申诉与控告等工作,从而确保犯罪嫌疑人能获得应有的法律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整个会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看守所的相关规定。 总而言之,在刑事拘留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乃是他们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 在刑事诉讼期间,嫌疑人通常不能与家人接触。刑事拘留作为一项临时强制措施,由公安和检察院依据案件需要采取。此措施旨在限制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保障调查顺利进行,避免外部干扰和证据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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