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罪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一、贩毒罪怎么判的 毒品贩运活动被视为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刑期的长短由诸多因素共同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贩卖毒品种类的差异、毒品数量的大小、犯罪情节的轻重,同时还需综合考虑罪犯自身的主观恶性程度等等。依照普遍情况来看,若贩卖的毒品种类非常繁多且数量巨大,那么将有可能面临十分严厉的刑罚与惩罚,其中包括极有可能面对死刑等极端处罚措施。即便贩卖毒品的数量相对较少,贩子依然要承受法律的制裁和惩罚,必须接受相应级别的有期徒、拘留或管制等刑事责任追究,同时附加罚金等经济刑罚。在此特别明确指出,针对不同类型的毒品,在定罪量刑时所依据的数量标准存在显著性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毒品贩运属严重犯罪,量刑依据包括毒品种类、数量、情节及主观恶性等。贩毒量大种类多者,或面临极刑。量少者亦受法律严惩,如徒刑、拘留、管制及罚金。不同毒品定罪量刑时,数量标准差异显著。 二、贩毒罪怎么定罪贩毒判几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本罪之规定过程中,针对具体情况分别设置了不同程度的刑罚措施。 即,凡是涉及到任何种类的毒品贩卖行为,无论其所贩卖的毒品数量多寡,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接受严厉的刑事制裁。 另外,对于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如果伴有特定情形中的任一项,则将面临十五年有期徒刑甚至更长时间的监禁,同时附加剥夺终身自由以及个人财产收入权利; 在此基础上,如果出现连续犯罪且情节更为恶劣者,还可能被判处死刑,并处以财产没收。 这些情形会在《刑法》之中明确列出,详细如下: 1、贩卖鸦片达到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达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类型的毒品数量较大的; 2、在贩卖毒品集团中担任主要成员角色的人; 3、在贩卖毒品过程中运用武力进行保护的; 4、在执法人员执行检查、拘留、逮捕行动时,利用暴力手段阻挠和抵抗,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贩毒罪怎么量刑 贩毒行为构成了特为严重的刑事犯罪,依据我国严谨的刑法规定,对于此类事例的量刑将取决于诸多方面的综合考量。这些因素包括详细的毒品交易数量、类别、涉事人是否曾经有过类似前科等等。总体而言:-在毒品交易活动中,数量的多少往往决定着对应的刑罚程度的轻重;-若是情节特别恶劣的状况,例如反复进行毒品交易或者向众多人员实施贩卖等行为,那么相应的惩罚力度也会随之加大;-对于主犯与从犯之间的量刑差异亦会有所体现。至于具体的量刑标准,则需要根据每一起事例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们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确保依法做出公平合理的裁决。 毒品贩运属严重犯罪,量刑依据包括毒品种类、数量、情节及主观恶性等。贩毒量大种类多者,或面临极刑。量少者亦受法律严惩,如徒刑、拘留、管制及罚金。不同毒品定罪量刑时,数量标准差异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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