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猥亵罪与强奸罪是否数罪并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强制猥亵罪与强奸罪是否数罪并罚 强制性侵犯以及强奸罪通常情况下不属于违反国家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范畴之内,而应该依据各个案情中具体实施的犯罪行为和情节进行罪名判定。 假如某项犯罪行为既涉及到强制性侵犯的内容,同时又涵盖有强奸罪的情节,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刑事判决会将此定为强奸罪。 原因在于相较于强制性侵犯而言,强奸罪所面临的刑罚要严厉得多,并且犯罪性质更为恶劣严重。 然而,倘若犯罪行为者在不同的时间段或者选择不同的对象甚至在不同的情境之下分别实施了强制性侵犯和强奸罪行的话,就有可能构成数罪并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制侵犯和强奸罪一般不数罪并罚,依具体犯罪行为和情节定罪。若同一行为兼具,通常定强奸罪,因其刑罚重、性质恶劣。但不同时间、对象、情境分别实施,可能数罪并罚。 二、强制猥亵罪可以判缓刑吗 关于该问题,法律尚未制定相关规范性档,据我们了解,涉嫌猥亵罪的案件,若满足缓刑判决的法定标准,那么就可能会得到缓刑的判决结果。 缓刑制度,是针对触犯刑法,已经通过司法程序确认构成犯罪、需接受刑事处罚的行为人,先期宣告其确认为罪行,但暂不实际执行所判之刑罚,交由特定的监管机构在一段定时期限内向其进行监督考察,并且依据其在监管期间的行为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于具体的刑事处罚方案。 依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满足下列各项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而对于其中不满十八周岁、怀孕的女性以及75岁以上年龄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尚属轻微; (2)展现出认罪态度良好的迹象; (3)无再次犯罪的潜在威胁; (4)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社区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在宣告缓刑的同时,还可以根据犯罪者的具体情况,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在特定范围内从事某些活动,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士进行交往。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倘若被判处了附加刑罚,则必须继续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收起更多 三、强制猥亵罪获得家属谅解怎么判 对于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的罪犯,若其罪行得到了亲属的谅解,在量刑环节确实可能影响最终审判结果。然而,具体的判决仍然需要全面权衡各种相关因素。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在此过程中,亲属的谅解无疑是一个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法院在裁决时将会充分考虑这一点。然而,判决结果还会受到犯罪的实际情况、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存在自首等情节同样会对量刑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关于强制猥亵罪获得亲属谅解后的判决,必须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 强制侵犯和强奸罪一般不数罪并罚,依具体犯罪行为和情节定罪。若同一行为兼具,通常定强奸罪,因其刑罚重、性质恶劣。但不同时间、对象、情境分别实施,可能数罪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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