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轻微伤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两个轻微伤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法律所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因素包括任意击打无辜者、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以及导致一名以上公民受到较轻伤害或两名以上公民受到较小伤害。 若这些行为被认为是情节极其恶劣,将作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判定标准,对加害人实施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两个轻微伤能刑事拘留吗 通常情况下,故意伤害轻伤并不符合刑事拘留的法定条件。仅当当事人被判定涉嫌犯罪时,才可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由于故意伤害轻微伤一般情况下并未达到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程度,若无其他潜在的犯罪行为,便无法触及刑法规定,即不构成犯罪。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将不会获得取保候审或刑事拘留的待遇,而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行政处罚,也可能包含行政拘留这一惩戒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法律所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因素包括任意击打无辜者、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以及导致一名以上公民受到较轻伤害或两名以上公民受到较小伤害。 若这些行为被认为是情节极其恶劣,将作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判定标准,对加害人实施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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