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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赔偿后用人单位可否追偿
分类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解答

一、工伤赔偿后用人单位可否追偿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是具有权利进行后续追偿的。举例来说,若工伤系因劳动者故意犯罪行为、因过度饮酒、滥用药物、自我伤害乃至自杀等主观因素所引发,那么用人单位在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劳动者提出追偿要求。

然而,倘若工伤并非由劳动者自身的故意或者严重过失所导致,则用人单位通常无法行使追偿权。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赔偿后肇事者需要赔偿医疗费吗

在接受了工伤相关的医疗费用赔偿之后,交通事故中的肇事方无需再对受伤人员进行任何额外的赔偿支付。根据相关法规,这部分医疗花费理应由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承担。若是无法找到或确定这个直接责任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率先予以垫付。秉承着有责必究的原则,垫付后的保险基金将向事故的肇事者进行追溯以求得赔偿。然而,如果职工因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侵权行为而被虐伤,他们可以直接向第三方要求身体伤害方面的赔偿,同时亦可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障待遇。因此,体现在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等两大法律关系上,两者之间并没有被取代的可能。对于无论是受伤工人还是公司来说,受益于不同法律关系所获取到的两项赔偿,本身并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矛盾产生。《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工伤赔偿后肇事司机还赔吗

通常情况下,工伤补偿以及肇事司机构成的赔偿义务两者可同时享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着特定的制约机制与规章制度。工伤补偿是以劳动者与其雇佣方之间所建立的劳资关系为基础,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计算得出。而肇事司机构成的赔偿义务则源于其侵权行为,依照民法中的侵权法相关条款进行裁定。若工伤补偿无法充分填补受害人因伤害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例如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项目,那么受害人便有权利向肇事司机提出尚未获得赔偿的那部分权益要求。但是,医疗费用等方面的损失则不得重复索赔。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具体的赔偿项目及金额,需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如事故责任的划分、伤残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才能确定。

特定情境下,用人单位对工伤事故后可追偿。如工伤源于劳动者故意犯罪、酗酒、滥用药物、自残或自杀等主观原因,单位在赔偿后可向劳动者追偿。反之,若工伤非劳动者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单位则无权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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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