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了欠债会不会涉及个人财产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公司破产了欠债会不会涉及个人财产 在企业陷入破产境地之时,通常情况下其所背负的债务并不会直接波及到个人的资产。 毕竟,企业是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法律主体,必须以自身所拥有的所有财产来为企业欠下的债务进行全额的偿还。 然而,当发生以下三种特定场景时,债权方有权行使权利,对个人资产提起追索: 首先是作为企业股东的您未能如期履行或仅部分履行了应尽的出资份额; 其次是股东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实施了抽逃出资的行为; 最后是在公司面临破产清算之际,公司的人格被否定,例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以此来逃避债务,给公司的债权人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破产时,债务一般不涉及个人资产,因其为独立法律主体,需以自身财产偿债。但三种情况下,债权方可追索个人资产:股东出资不足、抽逃出资;或破产清算中,股东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及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 二、公司破产了欠款是否还要还 当公司宣告破产之时,需依据法律规定对其所背负之债务进行清偿,其中债项的优先级是有依次排序的。 基于此,破产公司应该优先缴纳拖欠员工的薪资和社会保险补偿费、应付税费以及普通破产债权等法定债务。 在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的过程中,唯有先支付上述特定债务,方能为股东寻求分配方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侵犯了公司法人权益并对其他相关利益主体造成了损失,那么这些股东应对公司所负担之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司破产了,员工赔偿有没有时间限制 当企业面临破产后,针对雇员的赔偿往往会设有特定的时限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破产清偿的整个过程当中,负责处理事务的管理人员必须于破产程序结束之后的十个自然日内,拿着由人民法院发布的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决书,前往破产人原先的注册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与此同时,雇员也应该在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之内,向管理人员提交他们的债权申报,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等方面的请求。若雇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债权申报,那么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之前进行补充申报的话,在此之前已经进行的分配将不会再对其进行补充分配。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雇员们需要密切关注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赔偿申报工作。 企业破产时,债务一般不涉及个人资产,因其为独立法律主体,需以自身财产偿债。但三种情况下,债权方可追索个人资产:股东出资不足、抽逃出资;或破产清算中,股东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及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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