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会被送到拘留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会被送到拘留所吗 参考标准答案:刑事拘留不应当送往拘留所关押,而应拘禁于看守所之中。刑罚拘留所是公安机关与人民法院在侦查过程中所直接受理的案件,若碰到法定的紧急场景状况,对正在进行犯罪行为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性的人身自由权利剥夺的法律手段。刑罚拘留是一种相对较重的强制措施,其运用有着严格的条件及程序规定。被刑罚拘留者往往涉及甚为严重的刑事犯罪,需进一步展开深入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参考标准答案:刑事拘留应拘禁于看守所,非拘留所。刑罚拘留所针对侦查中受理的案件,对犯罪行为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人身自由剥夺措施。刑罚拘留条件及程序严格,被拘留者多涉及严重刑事犯罪,需深入调查。 二、刑事拘留一般期限多长时间 关于刑事拘留之期限,通常较为短暂,为期最低自第三日起执行,最长期限可达三十七天; 然而,在公安机关向检察机构提交批准逮捕申请后,检察机构应于七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倘若顺利获得批准,则公安部门将有权继续进行相关侦查工作,留有长达两个月的调查时间; 针对流窜犯罪、反复犯罪以及团伙犯罪等性质严重的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适当延长至三十日。 在此强调,刑事拘留并非刑事处罚的手段,而是公安及检察机构在处理直接受理案件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人身自由权利剥夺的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被刑事拘留过能否当律师 虽然因刑事事件而被依法拘留的经历对成为律师的影响程度不一,但决定性的因素仍是最后是否获得了有罪判决以及相应的刑事制裁。倘若经过正规法律程序确认被判罪名成立并遭受了刑事处罚,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申请人将无法顺利获取律师职业资格。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欲迈入律师行业的人员必须具备优良的个人品德和无任何故意犯罪的历史阴影。因此,刑事拘留仅仅是一个强制性的措施,并不意味当事人必定触犯刑法,亦即并非确定的罪犯身份。不过,若是在刑事拘留之后的司法审判进程中被确定为有罪,特别是涉及到故意犯罪行为的话,则与律师执业的基本条件相违背。然而,仅是遭到刑事拘留却未能达到有罪判决且涉及的罪行并非故意犯罪的情形,只要符合律师资格考试通过及其工作实习考核合格等一系列法定条件,仍然有可能成功申请成为一名律师。 参考标准答案:刑事拘留应拘禁于看守所,非拘留所。刑罚拘留所针对侦查中受理的案件,对犯罪行为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人身自由剥夺措施。刑罚拘留条件及程序严格,被拘留者多涉及严重刑事犯罪,需深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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