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金额累积是怎么算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受贿罪金额累积是怎么算的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明文规制,对于涉嫌贪污罪行之人的惩治量裁,需依据其贪污财物数额的多寡、情节的重要程度予以考量与判决。 具体而言,若贪污数额达较大水平或涉及其他情节较为严重者,法院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对其课以罚金处罚; 如其贪污数额壮大至相当于巨大级别,或是另涉及其他重大情节,则应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给予罚金处罚或没收其全部财产; 最为严重的情况乃指贪污数额高达特别巨大级别,或涉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此时,被告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可能被课以罚金处罚或没收其全部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若被告人在多次贪污行为未曾受到法律追究的情况下,其所涉贪污数额将按累加方式计算,这也将成为衡量其犯罪情节轻重的关键因素,从而影响到适用刑罚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受贿罪金额多大算犯法 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均可视为构成受贿罪并应当予以严厉查办: 首先,如果个人所收受的贿赂金额达到了五千元人民币以上,那么将被认定为犯罪; 其次,若个人收取的贿赂数额尚不足五千元人民币,但存在以下任意一项情况,也会被视为犯罪: (1)因为收取贿赂导致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害; (2)当事人故意施加困难或威胁,对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刁难和要挟,从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3)当事人采取强制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对于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是根据贪污金额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决定的。具体而言,若贪污数额达到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而当贪污数额巨大或者存在重大情节时,则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可能需要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个人财产;至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也需要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在多次实施贪污行为后尚未受到法律制裁,那么其所涉及的贪污数额将被累计计算,这将对最终的刑罚适用产生重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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