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伤残需要多长时间做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 |
解答 |
一、工伤鉴定伤残需要多长时间做 工伤伤残鉴定的具体实施时间通常设定于病情趋向稳定之后进行。从总体角度出发,当员工停止工作进行休养修养的期限结束之后便可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在收到相关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内作出最终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则最长可延长至90个自然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伤鉴定伤残等级是在哪部门鉴定 劳工损害程度鉴定的级别的判定,通常由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负责实施。此类鉴定机构将根据工伤员工的具体伤害情况、治疗过程中所积累的各种病历资料等各种因素,经过全面深入的评估与分析后,最终做出准确的判断。在向鉴定机构提交鉴定申请的时候,务必准备齐全相关的材料,例如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医疗诊断证明等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工伤鉴定伤残需要本人去吗 对于劳动能力的判定及相应的伤残等级评定,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您,是必须亲自参与其中的。您的亲临现场,将有助于我们的鉴定机构更为全面且精确地掌握您所遭受的伤害状况以及身体机能受限的具体程度等关键信息。在进行鉴定过程中,您有责任协助我们提供与此次伤残事件相关的病史记录以及相关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同时还须接受我们对您身体状况的详细检查以及对您身体机能的科学评估。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鉴定伤残的时间通常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满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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