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办离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吗 其实并不尽然如此。在离婚问题上,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了两个路径,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前者大多需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域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处理;至于后者,则往往需要在被告的居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的居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存在差异,那么就应当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自离开原住所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点,但公民因病住院治疗的场所则不在其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办离婚的手续和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手续和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离婚程序的履行步骤如下: 首先,关于协议离婚程序:需先进行以下四个步骤: 1)准备好所需的离婚许可和证明文件; 2)按照有关规定准备相应的离婚申报材料; 3)夫妇双方应当亲自来到拟定的常驻地址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4)待民政官员核实申请材料正确无误后,将会回收原有的结婚证书,并为离婚双方颁发离婚证明。 其次,对于诉讼离婚程序:需经过以下几个阶段:1)提出诉讼申请;2)法院展开审理工作;3)对案件作出最终判决。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办离婚的手续和流程是什么样的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相较之下,协议离婚的程序较为简便,夫妻双方需就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配方案、债务承担责任等方面达成共识,并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随后,双方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须经历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等候三十日期限结束后的第三个十日内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方可领取离婚证书。对于选择诉讼离婚的夫妇来说,如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另一方则有权向上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首先依法开展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且认定夫妻关系已经破裂,诉讼法院便可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不一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是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