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人限制些什么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人限制些什么条件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一定程度的行为限制,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其主要的限制要求如下: 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自己所在的城市、地区或被特别批准的住宿处所; 其次,他们必须无条件保证随时接受司法机构的传唤和询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再次,他们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他人提供虚假证言;此外,他们也不能干扰证人作证,更需要严格遵守法院或公安机关所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是刑事处罚吗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设定的并非刑罚的强制性司法措施,它旨在为特定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在审判前临时性释放的机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满足以下任一情况者,可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将其附加刑独立适用的; 或是预计刑期超过有期徒刑的,且预期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重大社会风险的; 此外,若羁押期限已满而仍未达成法定审理结论,亦须适时采取取保候审手段。《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是不是能请律师 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期间,当事人有权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在此阶段,律师能够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律师有能力协助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准备齐全、准确无误的取保候审申请资料,明确阐述适用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以及充足的理由,旨在提高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的概率。其次,律师有机会向负责处理该事例的司法部门了解事例的最新动态,并提出专业的法律观点和建议,以此来确保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再次,在取保候审期间,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详细告知他们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以及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后果,从而避免由于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导致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阶段,当事人寻求律师的专业帮助,对于保护自身利益、维护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价值。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确保案件顺利进行的措施。主要限制要求包括: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地点,随时接受传唤和询问,配合调查,不销毁、篡改证据,不干扰证人作证,遵守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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