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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金去银行交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取保候审金去银行交吗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交纳事宜,往往需借助银行的力量来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称“刑诉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家属或法定代理人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构,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这笔资金将被妥善保管于特定的账户内,以保证嫌疑人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若其能够始终如一地履行取保候审义务,那么案件终结之后,保证金将会全额退还给缴纳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或者可以在中国境内兑换的货币缴纳。

二、取保候审的钱还退吗

依据国内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并未触犯第七十一条所规定之行为条件,则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或者与此相关的法律文书,即可前往银行申请领取已交纳的保证金。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乃是指由相关司法部门依据实际情况,暂时不对可能需要被逮捕的罪犯进行羁押的一种处理方式。

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疑似怀孕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以及情节较为轻微的罪犯,都可以依法适用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可以异地去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之期限内,通常不允许当事人在未经执行机构批准的情况下离开所在城市或者县区。如有特殊且真实的因由必须前往其他地区,则应向执行机构提交申请并获得相应的许可。执行机构将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进行全面评估,然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如果未经过获批而擅自离境,有可能导致保证金被没收,甚至会面临强制措施的变更,例如从现行的取保候审变为逮捕。因此,当事人能否前往异地,取决于其是否取得了合法的审批手续。在此提醒各位,在取保候审期间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事例的调查、起诉及审判工作。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交纳,通常通过银行完成。根据刑诉法第七十三条,嫌疑人和被告人家属可向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构缴纳保证金。资金存入特定账户,确保嫌疑人遵守取保候审规定。若履行义务,案件结束后保证金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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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22: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