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立案之后不处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强奸罪立案之后不处理怎么办 要是你发现报了强奸案以后好些天都没动静怎么办呢?别急哈,咱试试下面这几招儿吧:首先可以去给办案的那帮警察问问看案子的进度怎么样了,然后让他们给个合理解释。 要是觉得他们说的不对劲儿,那就找他们上头的领导或者检察院告状,让他们来监督这个案子是怎么处理的。 按照咱们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里的规定:如果检察院觉得公安局应该立案调查的案子却没有立案,或者被害者觉得公安局应该立案调查但没立,就可以去找检察院投诉。 检察院会让公安局说出为啥不立案的原因。 如果检察院觉得公安局的理由站不住脚,就得告诉公安局要立案,公安局听到了就得赶紧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强奸罪判决后受害者如何申诉 强奸罪判决后,受害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诉:首先,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需提交申诉状等相关材料,详细说明申诉理由及认为原判决存在错误的依据。其次,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会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若发现确有错误可能会提起抗诉。在申诉过程中,要注意申诉时效等规定,一般应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提出。同时,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支持申诉主张,如新的事实、证据等,以增强申诉的说服力。总之,受害者应依法依规进行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强奸罪立案后多久开始处理 一般情况下,强奸罪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在接到报案后的二个月以内进行侦查、审查起诉。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但如果存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情形,经批准后还可能进一步延长。具体的处理时间会因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总之,强奸罪立案后的处理时间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法律规定只是一个大致的期限范围。 报强奸案后多天没动静,可先向办案警察询问进度并要求解释。 若觉得不合理,可向其上级领导或检察院投诉以监督。 依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对公安局应立未立的案件,若被害人投诉,会要求公安局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则责令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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