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跟生效书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判决书跟生效书有什么区别 离婚裁定书是法院对离婚诉讼的决议法律文件,明确离婚及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事宜。但它并非立即生效,要过法定上诉期且无异议或上诉才生效,其执行效力需生效书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离婚调解书与执行书有何不同之处 离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所制作的文书,它具有法律效力,一旦送达双方即生效,能确定双方的离婚关系等相关事项。 执行书则是在一方不履行离婚调解书或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执行书主要是请求法院通过法定程序强制对方履行义务,如支付抚养费、分割财产等。 简单来说,离婚调解书是确定离婚等事宜的法律文书,而执行书是在一方不履行该调解书时,用于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文件。二者作用不同,前者主要是确定权利义务关系,后者是保障权利义务的实现。 三、离婚判决书和生效书在法律上有何差异 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对离婚案件作出的司法裁判文书,载明了离婚的判决结果等内容。生效书则是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差异主要在于:离婚判决书作出后,一般在15天上诉期内,如双方均未上诉则判决书生效;而生效书是在判决书生效后,由法院出具的确认生效的文件。 从实际效力看,二者在确认离婚事实等方面是等同的,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时,可能需要生效书以更明确地证明离婚判决已生效。总之,生效书是离婚判决书生效的一种体现和确认。 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对离婚案件作出的裁判文书,确定了双方的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而生效书则是证明离婚判决书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件。离婚判决书下达后并非立即生效,在经过法定的上诉期,双方均未上诉时才生效。生效书就是对生效这一事实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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