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辖权异议超期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一、管辖权异议超期怎么办 在实践中,当管辖权异议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期限之外被提出时,通常意味着该当事人已经丧失了依据此方式变更案件管辖法院的法定权益。 然而,这一现象并非绝对,因为对于确实存在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合法理由导致未能遵守申诉期限的情形,当事人仍旧有权利在克服阻碍之后的10日之内向法院提交延长申诉期限的申请,这些申请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则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在接下来的诉讼进程中,若发现实际管辖权的确存在错误,如违反了专属管辖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仍然有权在上诉程序中对管辖问题提出质疑。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种情况下,胜诉的可能相对较为困难。 总而言之,尽管管辖权异议超期增加了改变管辖法院的操作难度,但是当事人依然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可能地及时提出异议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时间 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时间要求 管辖权异议应于答辩期届滿之前适时提出。 更为精确的表述为,自接获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限期15天内必须提出。 若当事人未能在这15日之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面或口头手段明确表现出接受本院管辖的意愿,那么便可视作其已经自动放弃对于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法定权利,此后便不再享有就此提出任何诉讼主张的资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三、管辖权异议上诉后多久出裁定 关于管辖权异议上诉后裁定的时间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二审程序应当于立案之日开始的三十天内完成最终裁决的下达工作。 若当事人对于涉及到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持有不同意见或有异议,他们可以在裁定送达之后的十日内向上级法院进行上诉。 然而,如果当事人选择上诉,则必须递交书面申请,并由二审法院依法做出书面裁定。 具体来说,对于关于被告是否具备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裁定,作为原告方的当事人有权对此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在了解管辖权异议超期怎么办之后,我们还需要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问题。例如,超期提出管辖权异议虽然可能面临一定限制,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或者对方欺诈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提出,是否还有补救措施呢?又或者超期提出被驳回后,对整个案件的审理流程和最终判决会产生哪些影响?这些都是在处理管辖权异议超期相关事务时可能遇到的复杂情况。如果您在管辖权异议超期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或者对上述拓展问题感到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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