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时间如何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拘役之刑期的计算方法,通常情况下是从法院做出判决后正式执行之日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先期受到羁押,则在此期间的每一天都可视为刑期的折抵。 拘役,这是一种短期内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刑法形式。 其刑期范围通常是自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当我们在计算具体的拘役天数时,需要注意下面几个关键因素:首先,判决执行之日应该理解为拘役刑罚实际执行的起始日期。 其次,若被公安机关、检察机构等执法部门采取了羁押措施,如拘留或逮捕等,那么这些羁押的日子便可以按照每日折抵一日拘役刑期的方式来进行计算。 举例来说,假设某位罪犯因为犯法而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然而在判决之前他已经被羁押了一个月,那么他实际需要服刑的拘役刑期将为两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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