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第二张临牌流程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和办理第一张临时牌照的手续一样。
领取临时号牌时须按要求,填写《临时行驶车登记表》,提交以下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 (三)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证明; (四)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拓印模。 车管所审核上述资料符合规定,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合格,予以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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