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并罚可以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一般情况下不会实行数罪并罚。
具体来讲,前者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严重受伤乃致死亡,亦或是给社会公私财物带来重大损失的行为; 后者则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激烈且危险的竞赛,情节恶劣者; 以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此外,还包括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者严重超出规定速度行驶的行为; 最后,也包括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若某一行为同时触犯了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那么通常会根据处罚更为严厉的那一项罪名来确定最终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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