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刑事后民事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处理涉及交通肇事罪行的案件时,如若犯罪嫌疑人违反交通运输条例,酿成严重事故,造成人员重度伤害甚至丧失生命,或者致使公共及私人资产承受大规模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将会面临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倘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避责任或有其他极其恶劣的情形出现,其将面临的惩罚可能提升至最高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当事故由于肇事后的逃逸行为以至于受害者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时,那么这位肇事者所要面对的将是最高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具体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可能犯罪嫌疑人将会背负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更高级别的刑事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明确规定,侦查期限得以相应延长。假如此类案件的侦查期在延长期限结束之后仍然无法结案,只要经过省级、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同意,则可再次延长期限两个月。因此,在处理任何涉及交通肇事罪行的案件时,必须先遵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做出犯罪嫌疑人口袋的刑事责任判断,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侦查以及诉讼程序。若案件审理情况异常曲折且侦查期限已到却仍需要深入推进调查工作,此时便可依法提出申请延长侦查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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