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开庭后调解能否减轻刑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依据事故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以及肇事者在肇事过程中的严重违规行为来进行评估与确定的。倘若肇事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愿意积极地开展调解工作,并成功取得受害人及其亲属的原谅与宽恕,那么这种情况很可能被认定为肇事者具有悔过自新之意,以及对受害方的积极补偿态度,法院在对此类案件进行量刑裁决时,将会充分考量上述情节,因此,相应的刑罚也有可能得到适当减轻。但是,最终的刑罚是否能够得到减轻,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由法院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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