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逸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肇事者由于故意或过错发生车祸并导致财产损坏,若这一事件构成交通肇事罪,则应根据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来进行更严重程度的处罚,因为这属于交通肇事罪中的情节加重部分。
然而,若未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亦无人员伤害,则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须依照一般的刑事责任予以处理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构成此类情节加重违法行为,首先必须确认行为人的交通肇事已达到交通肇事罪的标准,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仅能作为判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期间加以考虑; 其次,要求行为人知晓自身已发生交通肇事行为,若对肇事毫不知情,当然无法萌生逃避法律追求的动机,从而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再次,尽管行为人已尽对被害人进行救治的义务,但却逃避对事故原因的查明和认定,仍应视为交通肇事逃逸;最终,所谓的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事故发生现场逃离的情况,但实际上,将被害人送往医院然后再逃离或者在现场隐藏同样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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