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形成危险驾驶罪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险驾驶罪,乃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方面,存在追逐竞驶恶行且情节极其恶劣者;
酗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 受雇于校车业务或客运服务者,其在承载乘客以及行驶过程中,严重超越核定载荷或者时速管制规范者; 在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事务中,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法规,以致危害民众公共安全的行为。 例如,若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大于或等同于每百毫升80毫克(即每100毫升含酒精量在80毫克以上),该种驾驶行为便可认定为酗酒驾驶。 设定此罪名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公众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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