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和醉驾处罚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指出,涉及到危害驾驶行为的罪名包含如下几种情况:首先是追逐竞驶行为,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
其次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再者是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或者超过规定时间速度行使的情况; 最后就是违反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威胁到公共安全的行为。 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依据该法条,将会被判处拘役,并且还会被处以罚金。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者对以上所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样也会按照此规定进行处罚。 若这些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罪行,则将按照处罚较为严厉的规定来判定罪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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