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酒驾会受到什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将受到暂时扣留其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一千至二千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的行政处罚。
对于任何曾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过处罚的司机而言,如果再度犯同样的错误,他们将会被处以十日的拘留以及一千至二千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同时其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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