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共识,便可解除合同。
再者,当约定的解除合同事项出现之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据此条件执行合同解除。 进一步而言,以下五种情况亦被视作解除合同的依据: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2)在合同履行的截止日期到达之前,当事人中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达或以自身行动预示其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中的一方未能按时履行主要债务,并经过催告后且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补救;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是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以至于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5)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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