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是怎样界定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主要指的是在各类道路环境中进行机动车驾驶活动时,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对广大社会公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形成极大潜在威胁的这种情况。
其中涉及到的典型罪状行为有醉酒驾车、高速追逐竞驶和极度超速行驶等等。这类犯罪行为强调的核心就是犯罪者的驾驶行为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所带来的深重隐患及其所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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