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运保险赔不赔货物损失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到机动车辆运营损失是否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个重要议题,我们必须先对此有一个清晰明了的认识。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在处理因为车祸所引发的各种经济损失时,其赔偿义务主要涵盖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是医疗费用部分,其理赔依据是由医疗机构开具的正式发票所证明的实际损失;接着是误工费部分,这需要基于受害人的误工期以及其职业收入状况作出合理的估算; 第三个是交通费用部分,这里的赔付计算是将受害人和其必须的陪同护理人员为了获得医疗救助或者转诊至其他医院而产生的真实花销作为依据; 至于相关的护理费用、住宿费用等等开支也都应纳入理赔范围之内。那么,在不幸遭遇车祸之后,我们又应该如何按照正规的程序进行理赔呢? 首先,在事故发生之际,我们务必要保持冷静,妥善保护好现场环境,并及时拍照留下证据,然后迅速拨打所属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进行主动报案;接下来,保险公司会派遣专门的工作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同时对现场涉及的车辆进行精确的定损评估; 第三步,被保险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及相关的申请资料如相关事故证明文件等,前往保险公司指定的营业网点提交赔偿申请; 最后,保险公司在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将会进行严格的审核,确认无误后便会依照损失情况在赔付款项限额内完成相应的赔款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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